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炭化炉布料系统无人上煤监测系统采购项目招议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名称: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炭化炉布料系统无人上煤监测系统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GHN
三、招标内容:炭化炉布料系统无人上煤监测系统的供货、运输、安装、集成、开发、调试等所有工作;投标方对所提供的硬件、软件、技术服务、工程服务、技术培训、系统集成、包装运输、开箱检验、安装指导、现场检测、电缆敷设、光缆敷设、安装调试、功能开发、系统验收,直到整套系统运行等各个环节负有完全责任。详见技术规格书。
四、投标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一年以上),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企业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经授权的合法经销商(投标人如为经销商的,投标文件中须另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授权书,投标人须提供完整的制造商资料,包括企业介绍、营业执照等资质文件、认证证书、生产许可证(如有)、专利及其他证明资料);
3、投标人必须具备不少于3家与我单位相似的煤化工、电厂等皮带输送装置安全监测系统成熟案例。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有效业绩证明,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业绩为无效业绩,原件备查;
4、投标人必须能够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经营状况良好;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7、踏勘现场
(1)本项目投标单位必须进行现场踏勘,对不进行现场踏勘的,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责任自行承担。投标人需自行组织(需取得招标人许可)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不对投标人使用上述材料和数据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再次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投标文件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5)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参加现场踏勘的,相关责任、后果以及对投标的影响,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不允许转包。
9、本项目付款时支付方式为:电汇、承兑汇票、实物支付。
10、如本项目中标,中标人将与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
11、通过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且通过审核经营范围涵盖此次招标内容。
五、网上注册报名注意事项:凡有意参加此次招标的单位必须注册、审核入库后才可参加本次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出售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20元/份(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5000元。
七、购买时间:2025年8月28日-2025年9月5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10:00—13:30,下午15:3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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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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