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句容监狱主供水、排污管道恢复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R-
1.2项目名称:江苏省句容监狱主供水、排污管道恢复工程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人民币7.853602万元。
1.5最高限价:人民币7.853602万元。
1.6采购需求:江苏省句容监狱主供水、排污管道恢复工程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路面拆除和恢复工程、管道恢复工程等,具体详见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7工期:60日历天。
1.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的评审办法。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有效资质证书扫描件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3)供应商须提供其与拟派项目负责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2月至2025年7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若项目负责人属事业单位、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形)(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5)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2.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设计、监理、检测、招标代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9月04日17:00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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