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五凌电力清水江公司三板溪和白市电厂护坡修复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三板溪电站位于沅水干流上游清水江中下游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锦屏县境内,下距锦屏县城25km。
白市电站位于沅水干流上游河段清水江下游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天柱县境内,距天柱县城28km。
2025年6月下旬,清水江流域发生3轮强降雨过程,受强降雨和开闸泄洪影响,清水江公司三板溪电站上坝公路和进厂公路山体发生落石和较大范围垮塌、下游河道岸坡出现不同程度的冲刷损毁;白市电站库尾及下游护坡出现挡墙基础淘刷、浆砌石护坡冲毁、网格梁断裂、面板砼损坏、回填石料淘空等问题。为保证水库行洪安全,需及时对上述隐患进行治理。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三板溪电站公路山体垮塌及下游河道岸坡修复治理;(2)白市电站库尾及下游护坡修复治理。
具体内工作内容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工期
2025年12月10日前竣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方通知为准。
2.4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为两个项目打捆招标,两个项目单独签订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资格。
3.2资质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18个月内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5年内至少3个已完工的,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或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的合同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项目结算发票,否则不予采纳)。
3.4财务状况
3.4.1投标人近3年(2022年-2024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投标人应提交最近3个会计年度(2022年-2024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5项目负责人
3.5.1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必须提供经社保机构盖章的投标人为其缴纳连续1年及以上社保证明材料(时间自投标当月的上一个月起算)。
3.5.2应有5年以上施工经历,近2年内负责过至少有1个以上相同或类似的工程施工(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担任过至少有2个以上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5.3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或建筑工程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有效期内。
3.6主要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应具备相应资格,并至少有1个以上相同或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要求提供证明文件或业绩清单,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
3.8.1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8.2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8.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7)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8)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8月26日至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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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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