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伊春机场分公司伊春机场排水沟维修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春机场排水沟维修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伊春机场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伊春机场排水沟维修工程
2.2本项目的建设地点:伊春机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2.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次日起,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伊春机场排水沟维修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规定、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内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内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及许可证的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3.3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在本企业注册的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拟派项目经理若有其他在建工程,须符合《民航局机场司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关意见的通知》的要求。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本项目须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投标文件内提供有效的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的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相关部门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近三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无行贿犯罪行为【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有判决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犯行贿罪的情形】;
注: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信誉要求承诺。
3.6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需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格式要求提供承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格式要求提供承诺);另将通过“天眼查”等第三方平台对所有投标人进行查询,不得存在上述情况。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27日9:00时至2025年9月1日16:00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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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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