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神农湖片区配套道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市神农湖片区配套道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已由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发[2025]5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治市市政管理中心,项目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新建神农湖片区内顺泽街、泽头路、王村西路、望湖路、望湖东路等五条道路,合计长度6.9公里。顺泽街西起滨湖大道,沿线与望湖路、望湖东路相交,东至西二环路,全长1.32公里,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泽头路西起滨湖大道,沿线与望湖路、望湖东路相交,东至西二环路,全长1.1公里,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王村西路西起滨湖大道,沿线与望湖路、望湖东路相交,东至西二环路,全长1.3公里,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望湖路南起临湖西路,沿线与泽头路、顺泽街相交,北至王村西路,全长1.6公里,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望湖东路南起临湖西路,沿线与泽头路、顺泽街相交,北至王村西路,全长1.6公里。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海绵城市、电力管线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
2.2项目地址:长治市潞州区神农湖片区
2.3服务周期:30日历天
2.4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范围包括长治市神农湖片区配套道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到竣工验收的相关设计服务工作,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2.5质量要求:本工程的勘察设计过程和成果均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有关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办法、示例,以及山西省关于勘察设计方面的文件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
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相关专业注册类人员,可由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兼任,项目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执业资格,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3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需提供近半年缴纳专用票据、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的企业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养老明细或个人养老保险网上查询截图),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4投标人需具备近三年度(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5投标人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完税凭证(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6自招标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网页截图;自招标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
3.8.1联合体各成员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单位和其他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3.8.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8.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8月26日至2025年09月17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7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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