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绿能枣庄环保2025-2028年度飞灰固化物运输及填埋处置服务(36个月)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主要技术指标
招标信
息服务
费(元)
DNYZC-2025-08-01-745-04
HD15-08中电
绿能枣庄环保
2025-2028年
度飞灰固化物
运输及填埋处
置服务(36个月)
一、招标范围及主要技术指标
项目建设1条500吨/日的机械炉排炉垃圾焚烧线,配套1台10MW高速汽轮机,1台12MW发电机,螯合稳定化处理后飞灰年产生量约6000吨,计划每月运输处置一批次,每月需外运处置量约500吨。
枣庄中电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产生的飞灰经螯合稳定化处理后的产物,自飞灰暂存库(起点)运输至填埋场(终点)进行处置。包含运输、填埋场卸车、填埋场填埋。本项目为招标方应急处置招标,中标方并不具备本项目独家处置权,若枣庄市台儿庄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具备处置条件,招标方将优先选择将螯合固化后的飞灰送上处处置方处置。招标方不对处置量做任何承诺,结算量按实际转运量计算。
二、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36个月)。
5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
3.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影响合同履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3.投标人应具有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项目的履约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履行合同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5.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投标人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或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或项目单位没有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除在专项资格条件中明示外)。
3.2专项资格要求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专项资格要求
DNYZC-2025-08-01-745-04
HD15-08中电绿能枣庄环保2025-2028年度飞灰固化物运输及填埋处置服务(36个月)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质条件,并在投标时承诺:“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确保在投标有效期、合同履行期间持续有效,因资质失效导致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1.1投标人若为危险废物填埋场应具有以下资质:
1.1.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危险废物类别:HW18(如有分项,应包含772-002-18);
1.1.2飞灰综合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并通过环保验收,提供验收报告及专家意见证明;
1.1.3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排污许可证。
1.2投标人若为垃圾填埋场应具有以下资质:
1.2.1垃圾填埋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且具有独立的飞灰填埋库区库容,并通过环保验收,提供验收报告及专家意见证明;
1.2.2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排污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2个飞灰固化物填埋合同业绩。提供相关合同的复印件(复印件含合同封面及首页、工作范围和工期内容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表征主要技术参数及服务范围页),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近18个月内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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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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