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燕山湖发电公司粉煤灰处置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招标人所属业主单位项目所在地,具体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服务期限/工期要求/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招标信息服务费
(元)
D19-3.燕山湖发电公司粉煤灰处置
燕山湖发电公司生产的粉煤灰进行处置,粉煤灰总量约:42万吨/年(以实际产量为准)。
1.投标方负责将2台600MW机组在合同期内产出的粉煤灰全部清运,不影响机组的正常运行。投标方自备符合环保要求的粉煤灰专用运输车。2.粉煤灰的存取符合环保要求,避免裸露和扬尘。3.投标方需承诺将粉煤灰全部运到燕山湖发电公司以外的地点进行合规填埋处置或综合利用,并以书面形式报计划部。
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具体工期以东北公司招标结束具备签订新合同为准。
1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D19-3.燕山湖发电公司粉煤灰处置
一、资质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东北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置期内,且不属于集团公司、东北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未被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
(6)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未列入国家电投集团公司、东北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
(二)专项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经销商(提供最终去向的终端利废企业的相关环评手续)或综合利用、处置企业,提供相关环评手续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环评报告书(表)、环评批复、环评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批复(如有)、排污许可证或排污许可登记回执)。
2.投标人或分包运输单位具有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
3.提供冬储密闭储灰场所相关资料(容量不低于10万吨、要有“防风、防渗漏、防雨淋”等密闭措施),灰库应在朝阳市范围之内,储灰场所如有环评手续(报告书(表)及批复、验收报告及批复)需一并提供。
4.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已完工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表征主要工作范围页,联系人以及联系方式,以便核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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