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升级改造项目(2025年第一批次)招标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乐山市市中区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升级改造项目(2025年第一批次)(项目名称)已由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乐中发改政策〔2025〕7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山市市中区市容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乐山市市中区市容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乐中发改政策〔2025〕72号)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乐山市市中区;
2.2建设规模:对市中区辖区内原有的200个垃圾分类点位进行升级改造,智能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装修装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箱、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智能回收箱、四投口智能垃圾分类驿站、农村四分类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亭)等;
2.3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装修装饰、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缺陷责任期、维保、质保及后期服务等)。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
2.6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27日至2025年09月01日……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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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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