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安徽分公司(巢湖)智慧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劳务服务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巢湖)智慧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劳务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作范围:
(1)(一)财务外包服务:华能(巢湖)智慧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公司,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夏阁镇,公司开展全国范围内新能源项目投资建设及运维工作,致力于构建新能源全生命周期服务平台,目前公司共有全资及分公司40余家,涉及多个省份。现需对上述公司独立建账并进行会计核算,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华能内部管理要求开展财务管理相关活动。工作内容:在非涉密的前提下,对委托人进行日常会计账务处理、税务申报、报表统计(每月快报、每月实际报表、季度报表、半年度和年度决算以及其他管理需要统计的报表和统计相关工作)、经营预算、资金预算、基建业务、合同管理及相关工作,上述工作需按时保质完成;接受委托方安排的其他有关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预计人数为8人。(二)技术专家外包服务:为华能(巢湖)智慧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新能源以及其他基建项目建设提供技术服务工作,预计人数为1人。
(2)该外包服务提供人员均需至项目现场提供驻点服务。服务地点为公司实际经营地址以及项目现场。
(3)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6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备注: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包干不调,按照各工种,人/月报价,评标以预计使用人数、时间总价作为评标价,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服务使用人员数量,实际结算价格均以实际发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代理记账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资格能力要求:
(1)财务外包派驻人员均具备中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
(2)技术专家派驻人员具备一级建造师证书。
3.2.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须具有1项劳务服务项目业绩(包括代理记账服务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21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9月10日23时59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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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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