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国际武安发电公司1号炉排渣系统改造招标
招标文件售卖截至时间:2025-09-0217:00:00
大唐武安发电有限公司1号炉排渣系统改造
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国际武安发电公司1号炉排渣系统改造项目已由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大唐武安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WEME-202509DTJC-SG8052
2.2项目名称:大唐国际武安发电公司1号炉排渣系统改造项目
2.3建设地点:大唐武安发电有限公司
2.4建设规模:600MW
2.5计划工期:(1)设备、材料:2025年9月25日前供货至招标人施工现场并完成验收。(2)施工:施工日期为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0月20日,施工工期20天。(3)试验与调试:2025年10月25日前完成设备调试。
2.6招标范围:
(1)系统基本情况:
大唐武安发电公司系东方锅炉厂生产的型号为DG1100/17.4-540/540-Π3的循环流化床锅炉,锅炉布风板后角布置6个排渣口,每个排渣口接1台排渣管及1台冷渣机,整体共计6台25t/h出力的夹套式滚筒冷渣机
(LGT25D*10000)。6台冷渣机出渣口下方设有两套输渣系统,分别由链斗式输渣机及链斗式提升机组成,出力均为90t/h。
(2)招标范围
①下渣管:2台下渣管、捅渣平台设计、供货、安装,下渣管为自炉膛出口至冷渣机入口全部管段(包含插板门、膨胀节等),施工范围包含原有下渣管的拆除,新下渣管的安装。
②冷渣机:2台冷渣机及其附属设施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完成35t/h出力膜式壁滚筒冷渣机、冷渣机平台基础载荷校核、冷渣机冷却水回水管道优化等设计工作。供货内容包含冷渣机分别为左旋式、右旋式各1台,冷渣机控制柜等附属设备。施工范围包含两台原冷渣机的拆除,新冷渣机及其附属设施安装、调试,平台加固。
③斗提机:2台斗提机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完成120t/h出力链斗式提升机设计、供货,施工范围包含原2台斗提机及控制柜拆除及新斗提机安装、调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
3.1.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1.5近三年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并出具相应证明。
3.1.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D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企业业绩要求:近5年须具有2个及以上循环流化床锅炉排渣系统设备的供货及施工业绩。
3.2.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3.1(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
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须有各成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2.3.2联合体成员设备制造单位必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D级及以上资质且近5年须具有2个及以上循环流化床锅炉排渣系统设备的供货业绩。
3.2.3.3联合体施工单位必须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须具有2个及以上循环流化床锅炉排渣系统设备的施工业绩。
3.2.4其他特殊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和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合同主要内容页)。
3.3注意事项:
3.3.1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3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3.3.5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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