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智汇园3.2MW分布式光伏项目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江海智汇园3.2MW分布式光伏项目
2.预算金额:人民币754.1万元,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3.最高限价:单价2.12元/W,总价按3.2MW装机量估算678.4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者按照无效标处理。
4.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5.项目交付验收期限:合同签订后在9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及所有屋顶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并网并交付使用,其中设计安装方案需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向采购方提交。
6.项目地点:位于南通市高新区江海智汇园
7.质量要求:①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及地方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得到发包人的认可。②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③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和地方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①、②资质,接受①、②资质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②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试、修)五级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等渠道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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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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