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许昌学院银校合作“一卡通”项目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许昌学院银校合作“一卡通”项目已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资金来自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许昌学院银校合作“一卡通”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411
(三)招标内容:为许昌学院投入“一卡通”信息化建设,主要包括一卡通信息化各类软件及应用配套硬件设备。(服务内容包括指定地点送货、安装、测试、调试、人员培训、日常维修和维护及质量保证期服务等)
(四)实施地点:许昌学院。
(五)采购数量:主要包括一卡通基础应用系统、智慧薪资管理平台、智慧缴费管理平台、银校互联结算系统、一卡通数据中心平台、一卡通数据治理平台等软件各一套及一卡通硬件配套设备。(主要包括超融合一体机18台、业务交换机2台、管理交换机2台、出口防火墙2台、数据中心防火墙2台、零信任网关1台、网闸1台)
(六)质量要求:符合行业规范要求及招标人服务要求。
(七)完成期限: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所有建设项目功能投产上线。
(八)质保期要求:软硬件免费质保五年。
(九)合同续约:单次采购,不续签。
(十)中标单位数量:1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2月1日〔含〕以来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和社保缴费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
5.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当前未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指被交通银行作禁用或退库处理的供应商名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任何关联。
11.供应商应保证完全遵守招标人有关安全保密条例,并保守招标人的商业机密。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所投硬件超融合一体机(服务器)制造商或经销商。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对其出具的授权证明,同时制造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所投产品超融合一体机(服务器)具有有效的3C认证证书。
备注: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
四、投标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8月21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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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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