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天山余热发电接入国家电网技术改造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犁天山余热发电接入国家电网技术改造项目已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伊犁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伊犁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伊犁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4500t/d熟料生产线配套余热发电项目2013年建成,无接入国家电网的相关手续。110kv线路失压余热发电存在反送电,无相应保护,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风险。需完善伊犁天山水泥9兆瓦余热发电项目接入系统设计方案,且通过伊犁供电公司评审取得设计评审意见。根据评审意见要求,增购设备及完善相关验收资料,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和并网经济协议。
2.2招标范围:余热发电并网接入国家电网技术改造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最终以取得质量监督并网通知书、国网电科院技术监督报告并网通知及通过国网伊犁供电公司验收并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和《并网经济原则协议》为验收条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序号
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描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余热发电接入系统及初设图及施工图设计
重新设计更新完善伊犁天山水泥9兆瓦余热发电项目接入系统设计方案,并通过伊犁供电公司评审取得设计评审意见。
项
1
6%增值税专用发票
2
余热发电配电系统调试
伊犁天山余热发电1*9兆瓦发电机及10KV配电系统调试(含发电机涉网试验)。
项
1
6%增值税专用发票
3
余热发电保护远动、安装
10KV余热发电项目新增保护远动、安装调试对点。
项
1
9%增值税专用发票
4
110KV屯伊变电站设备安装调试
变电站设备安装调试,包含但不限于:余热发电项目新增通信、保护远动、调度数据网、保护装置及后台监控系统、同期屏、励磁控制屏安装调试对点、消缺,协调相关部门验收。
项
1
9%增值税专用发票
5
余热发电发电计量检测试验改造
新疆计量院电度表送检、互感器校比差现场检测。
项
1
6%增值税专用发票
6
余热发电定值计算
满足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伊犁供电公司技术要求。
项
1
6%增值税专用发票
7
伊犁天山余热发电并网前的质量监督注册
完成余热发电新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备案注册手续。
项
1
6%增值税专用发票
8
伊犁天山余热发电并网前的质量监督报告
取得余热发电新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报告》。
项
1
6%增值税专用发票
9
伊犁天山余热发电并网前的技术监督报告
完成余热发电系统国网新疆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特殊性试验,取得《余热发电项目并网前技术监督评估报告》(工程相关缺陷整改闭环)。
项
1
6%增值税专用发票
10
伊犁天山余热发电并网前质量监督第三方质量评估费
余热电站9个阶段质量评估:1、首次,2、地基处理,3、主厂房主体结构施工前4、主厂房交付安装前5、锅炉水压试验前6、汽轮机扣盖前7、厂用电系统受电前8、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前9、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
项
1
6%增值税专用发票
11
并网前质量监督阶段及第三方评估阶段整改消缺
包含所有余热发电质量监督、技术监督检查中不符合项的整改闭环。满足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伊犁供电公司技术要求。
项
1
9%增值税专用发票
12
伊犁天山余热发电并网资料费
补充整理装订余热发电并网所有资料3套。
项
1
9%增值税专用发票
13
协调国网伊犁公司验收及并网启动会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伊犁供电公司专家验收会,取得并网通知,并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和《并网经济原则协议》。
项
1
6%增值税专用发票
14
伊犁天山余热发电并网技术服务费
余热发电并入国家电网技术服务费。
项
1
6%增值税专用发票
15
屯伊110KV变电站新增新增调度数据网
见技术规范及技术协议,与验收相关单位技术对接,满足国家电网并网技术要求。
套
2
9%增值税专用发票
16
屯伊110KV变电站新增小电源解列装置购置安装
满足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伊犁供电公司技术要求。
套
1
9%增值税专用发票
17
新增二次安防网安设备购置安装
包括等保测评报告,风险评估报告、漏扫报告,满足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伊犁供电公司技术要求。
套
1
9%增值税专用发票
18
屯伊110KV变电站新增远动装置购置安装
含远动装置(南自)(可加装探针)、同步时钟装置、交换机、光电转换二套、柜体及附件。满足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伊犁供电公司技术要求。
套
1
9%增值税专用发票
19
10KV余热发电侧远动屏购置安装
含远动装置(南自)(可加装探针)、同步时钟装置、交换机、光电转换二套、柜体及附件见技术规范及技术协议,与设计院技术对接,满足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伊犁供电公司技术要求。
套
1
9%增值税专用发票
20
10KV余热发电侧多功能电能表购置安装
站用变、发电出口电表,包含电表通讯安装。见技术规范及技术协议,与设计院技术对接,满足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伊犁供电公司技术要求。
套
3
9%增值税专用发票
21
10KV余热发电侧采集终端购置安装
见技术规范及技术协议,与验收相关单位技术对接,满足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伊犁供电公司技术要求。
套
1
9%增值税专用发票
2.3工期: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9月15日(具体以实际开工为准),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7月12日。
2.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须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或新承接的类似工程项目业绩不得少于1项(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须附同协议书)。
3.1.3项目经理要求: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或电力专业高级工程师。须为本单位人员,作为项目经理,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不得少于1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任命书或验收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8月14日至2025年8月21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2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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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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