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王洼煤矿改建项目(21采区建设)造价咨询服务招标
(招标编号:0125-ZB2009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彭阳县
一、招标条件
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王洼煤矿改建项目(21采区建设)造价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编号:0125-ZB20097),招标人为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王洼煤矿改建项目(21采区建设)规模为6.0Mt/a。
2.1项目名称: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王洼煤矿改建项目(21采区建设)造价咨询服务
2.2项目类型:工程服务
2.3项目概况:包括但不限于发包承包阶段各标段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含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参与评审建设工程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的投标报价分析(含清标)、参与评审建设工程合同、实施阶段工程计量与工程进度款审核,工程变更、签证审核以及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审核等技术服务。
2.4项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彭阳县
2.5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发包承包阶段各标段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含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参与评审建设工程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的投标报价分析(含清标)、参与评审建设工程合同、实施阶段工程计量与工程进度款审核,工程变更、签证审核以及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审核等技术服务。
2.6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2.7其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应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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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等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或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在2020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项矿山类(煤矿或非煤矿山均可)建设项目(项目投资额不小于1亿元)造价咨询项目业绩。(业绩合同扫描件须包含:项目名称、项目概算、服务范围、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盖章页,与合同相对应的部分发票,若合同中无项目投资金额则提供竣工结算等能证明项目投资概算的相关材料,投标人单方面出具的证明材料无效。)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黑名单、灰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者质量事故,未在开标前12个月内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团队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求:1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和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在2020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项类似矿山类(煤矿或非煤矿山均可)建设项目(项目投资额不小于1亿元)造价咨询项目业绩。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造价咨询成果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投标人自行出具的任命文件无效)。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配备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土木建筑工程5人,安装工程1人),须均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其他要求
1.不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
3.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服务团队成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提供项目服务团队人员近六个月的缴纳社保的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8-1500:00:00至2025-08-2500: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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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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