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长治石油分公司长治油库储罐隐患治理项目一标段招标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长治石油分公司长治油库储罐隐患治理项目已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石油分公司以《关于下达山西石油2025年第四批安全环保隐患改造项目及投资计划的通知》(石化销售晋发〔2025〕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长治石油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长治石油分公司长治油库储罐隐患治理项目(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山西省。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标段合同估算金额:553.316621万元(含税)。
2.5标段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路面拆除及硬化、电气管沟开挖及回填、油罐基础护坡拆除及重新浇筑;
(2)拆除原有密封和浮盘、钢平台、栏杆加高、栏杆扶手等钢结构防腐、油罐试水沉降、油罐检修、12座储罐罐根与金属软管间增加电液联动阀(安装费),配套防火罩,原第二道电动阀作为生产控制使用。罐根电动阀信号送至新增紧急切断系统机柜,参与安全联锁,4座储罐进行泡沫发生器横改立、高低液位音叉开关、增加本安型静电释放柱等;
(3)原有给排水管道拆除及换新、原有工艺管道拆除及换新等;
(4)新设油库紧急切断系统及配套控制电缆、原有配电柜改造、新增配电柜及配套电缆、接地系统、增加本安型静电释放柱、更换泡沫发生器等。
具体内容按照项目清单实施。。
2.6质量标准:合格,并响应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②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22年以来有成品油油库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
(1)项目经理:持有建筑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名称),且项目实施期间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022年以来有成品油油库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2)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系列中级技术职称证书;2022年以来有成品油油库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的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持有国家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名称);2022年以来有成品油油库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8月14日12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8月19日12时00分。
(3)招标文件:人民币: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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