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2026年度普通国省道路面预防性养护及修复养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2026XFYH-SJ2标段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14

 连云港市2026年度普通国省道路面预防性养护及修复养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2026XFYH-SJ2标段的公告
1.招标条件
连云港市2026年度普通国省道路面预防性养护及修复养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养护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对连云港市2026年度普通国省道路面预防性养护及修复养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进行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连云港市普通国省道公路路况现实情况,2026年度普通国省道路面预防性养护及修复养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路段初步计划安排:G204、G228、G233、G310、G311、G327、S235、S236、S242、S245、S267、S268、S324、S326、S337、S345、S402、S464等18条国省道公路设计,共计约120公里。

招标范围和内容如下:

本次连云港市2026年度普通国省道路面预防性养护及修复养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共设2个标段,即2026XFYH-SJ1标段、2026XFYH-SJ2标段。

2026XFYH-SJ1标段:普通国省道路面预防性养护及修复养护共计60公里,具体路段、最终里程以发包人指令为准。

2026XFYH-SJ2标段:普通国省道路面预防性养护及修复养护共计60公里,具体路段、最终里程以发包人指令为准。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上述路段的现场路况调查、检测及测量(必须提供符合要求的单独检测报告)、基层探地雷达检测(预防性养护项目探地雷达检测路段以业主指令为准)、方案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后续服务等工作。各阶段需报批的设计文件均由中标单位汇总后形成完整的设计文件上报上级部门审批。后续服务包括施工及监理招标配合服务、项目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变更等施工配合及竣工验收配合。

注:现场路况调查、检测及测量是指为满足设计需要而进行的必要的前期工作。

2.3服务周期初步安排

(1)检测及测量:2025年9月20日前提供单独检测报告;

(2)方案设计:2025年10月10日前形成正式方案设计文本;

(3)施工图设计:项目业主下达施工图设计指令后30日内完成;

(4)调查与测量资料提交时间:满足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进度的要求;

(5)后续服务: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进行现场配合服务(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变更、提供工程量清单等施工配合及竣工验收配合);在整个合同实施期间,须根据业主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设计文件并积极配合业主开展审查报批工作,及时提交相应的程序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条件:

3.1.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1.2业绩条件:

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项国省道路面养护工程(养护工程不包括日常养护)的设计项目。

注: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20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下同。

3.1.3信誉要求:

(1)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2)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完成过一项国省道路面养护工程(养护工程不包括日常养护)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注: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20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4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竣工时间,下同。

3)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2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3.2.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3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有效期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报表》对应表格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从业单位参加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了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可以不再出具信用信息相关证明材料,仅需提交由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汇总的表格;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录入的,或者政府相关网站公布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可以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网站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2.4投标人可同时参与本项目两个标段的投标,但是最多可以中标其中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标段推荐排名均为第一,则优先推荐其为2026XFYH-SJ1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另一标段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5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5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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