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协鑫滨海发电有限公司1号机组DCS系统改造项目汽机、脱硫、吹灰顺序控制系统逻辑画面组态与调试技术服务招标
(登录后查看)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情况及招标范围
标包编号
标包名称
项目情况及招标范围
信息服务费(元)
DNYZC-2025-08-01-354-02
39-2国家电投集团协鑫滨海发电有限公司1号机组DCS系统改造项目汽机、脱硫、吹灰顺序控制系统逻辑画面组态与调试技术服务
招标范围国家电投集团协鑫滨海发电有限公司1号机组DCS系统改造项目汽机、脱硫、吹灰顺序控制系统逻辑画面组态与调试技术服务,具体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1号机组所有组态工作;进入项目现场前14天完成1号机组所有组态工作。组态工作完成后14天内完成出厂测试;进入项目现场后,20天内完成现场调试工作(遇实际服务时间的调整,投标方应满足实际服务时间的调整,不得以此加价)。
1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9-2国家电投集团协鑫滨海发电有限公司1号机组DCS系统改造项目汽机、脱硫、吹灰顺序控制系统逻辑画面组态与调试技术服务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有效的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1SO9001系列或等同的体系认证证书,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2个火电机组DCS组态或调试项目类似技术服务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资料未提供或未齐全的视为无效业绩。
(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8月19日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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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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