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华海洋油气装备(江苏)有限公司预处理线废气治理系统招标
招标文件售卖截至时间:2025-08-2017:00:00
第一章招标
宏华海洋油气装备(江苏)有限公司预处理线废气治理系统采购
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宏华海洋油气装备(江苏)有限公司预处理线废气治理系统采购以【宏华战〔2025〕72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宏华海洋油气装备(江苏)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DFDQ-2508HHJS-S001
2.2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宏华路1号
2.3建设规模:4.6m预处理线。本项目采用“滤筒除尘器+RTO”的工艺路线,处理风量为25000m³/h,废气浓度为0-1500mg/m³。
2.4建设工期:签订合同后120天内完成整体建设并验收
2.5设备名称:预处理线废气治理系统
2.6数量:1套
2.7技术规格: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8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整体交钥匙工程,总工期为120日,试运行30日。投标方负责施工、图纸设计、工艺设计、制造、运输、安装、检验、调试、实际
处理效果第三方检测服务以及最后交付使用,并提供使用和维修设备所需的整套
制造、安装、调试和验收资料,其中包括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书、安装工艺说
明书、验收记录和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等。投标方须承担对甲方操作和维修人员
的培训,并提供及指导拆装、检查、维修的技术和方法。确保项目设计和施工质
量满足行业相关标准。
2.9交货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宏华路1号2.10交货期:2025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并具有机电工程安装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2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3.2.3业绩要求:无。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其他特殊要求:
3.4.1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4.2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4.3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电子投标文件除投标函、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
求外,投标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
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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