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银洞沟煤矿12采区建设项目副斜井、暗副斜井提升机改造招标
(招标编号:0125-ZB1033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彭阳县
一、招标条件
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银洞沟煤矿12采区建设项目副斜井、暗副斜井提升机改造(招标项目编号:0125-ZB10336)招标人为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在银洞沟煤矿现有生产系统基础上,将暗主斜井、暗副斜井、暗行人斜井由+1290m延深至+1100m,暗回风斜井由+1380m延深至+1100m,布置+1380m、+1340m、+1290m、+1250m、+1200m,+1100m水平车场、正反运输石门、回风石门、轨道石门。在+1100m布置井底车场及水仓、水泵房、配电室、管子道、沉淀巷等,形成供排水、通风、运输、供电、监测监控等系统。
2.1项目名称: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银洞沟煤矿12采区建设项目副斜井、暗副斜井提升机改造
2.2项目类型:货物
2.3项目概况:更换主驱电机,高低压配电系统,控制系统等
2.4项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彭阳县
2.5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提升机主机机械部分、电控部分、信号系统的采购、指导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及售后服务等
2.6交货期: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
2.7其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提升机主机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或KA)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等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2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项类似提升机供货或改造业绩(JK-2.5*2P或JKB-2.5*2P以上)。提供业绩时必须提供能证明满足本次招标要求的业绩对应的合同(合同关键页需能证明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技术协议,倘若不能体现则需提供与合同对应的能体现出上述关键信息的技术协议或其他验收证明等材料。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黑名单、灰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无围标、串标、骗标等不良行为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其他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8-1200:00:00至2025-08-2200: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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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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