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枯河防洪提升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枯河防洪提升综合治理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2205-410100-04-01-22194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市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枯河防洪提升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2.2招标编号:DCZ
2.3项目概况:本次郑州市枯河防洪提升综合治理工程治理范围:唐岗水库上游自上街陇海铁路至西大村长约3.3km;唐岗水库下游自溢洪道出口至入黄河口总长约22.3km,总长约25.6km。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郑州市枯河防洪提升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及相应阶段的勘察和后续服务工作。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编制周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60日历天,初步设计9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及其他工作按照招标人要求。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专家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①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4)企业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年度财务报表(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注册年份起提供);
(5)水利行业投标人及主要执(从)业人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市政行业投标人及主要执(从)业人员须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
3.2投标人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将依法限制或禁止其参加本项目投标(信用查询页面须包含日期,查询时间自招标发布日期之后。)
3.3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如提供虚假承诺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2家,且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招标活动;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网页查询结果证明。查询时间自招标发布日期之后,查询结果应显示查询时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9日,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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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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