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发电分公司2025年至2028年物业服务项目招标
2.1项目概况
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要求
交货地点
信息服务费(元)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发电分公司2025年至2028年物业服务项目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完成委托方范围内的办公生活区(道路、楼内公用部分和楼外区域)保洁,生产区(道路、质检楼化水试验楼、化水车间等单体建筑物内地面和门窗、建筑物周边区域)保洁,会议服务,水电暖设施设备维护,绿化养护,客房服务和种养殖区域的服务及管理工作,生活垃圾清运及化粪池清理,对委托方提供的洒水车和扫路车进行维修和保养。储灰场目前正处于筹备阶段,根据技术改造工作进展,绿化面积、保洁面积可能会发生变化,届时双方协商进行调整。
服务期限:(1)本项目招标工期为三年。合同采用一年一签方式签订,具体合同服务开始日期以委托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2)委托人在每年合同结束前三个月进行服务评价,如果投标人评价结果为合格的可以签订下一年合同,如果评价未到达要求委托人有权不再签订下一年合同,已约定的三年服务期限亦自行终止,投标人自行负责其所聘员工的劳动合同处理,委托人的该终止行为不能被视为违约、不接受任何索赔诉求。(3)按照技术条款要求提前进入现场熟悉和原服务单位交接的时间不包含在正常合同服务期限内。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发电分公司
300.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业绩要求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及业绩要求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发电分公司2025年至2028年物业服务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物业管理服务企业;
(2)投标人应具有青海省物业服务评价3A及以上信用等级;
(3)投标人应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不具备相关资质,生活垃圾清运及化粪池清理部分工作可以分包符合要求的单位实施,相关资质证书在合同谈判时提供;
(4)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个生产型企业物业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服务证明(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6)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至少1个生产型企业物业项目管理的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7)投标人拟派安全负责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且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8)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并提供近3月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若法人投标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9)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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