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数据局)“产业综合支撑平台”软件开招标
项目名称:“产业综合支撑平台”软件开发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95.0万元最高限价:195.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是 195 195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产业综合支撑平台”软件开发项目合同履行期限:(1)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后。(2)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合同签订完成后70天内完成项目软件开发、上线、部署、联调测试等工作后,并进行初步验收工作,初步验收合格后应实行不少于三个月的试运行,并开展终验工作。(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向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截止时间后至项目评审结束前“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一个月内资信证明;3、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文件说明,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4、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6、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8月07日到2025年08月1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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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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