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通电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物业清洁服务项目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一)项目名称:深圳市国通电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物业清洁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预计含税总预算约为488.43万元/年。
(三)本项目划分为4个标包,每个标包1家供应商中标。标包可兼投兼中,但最多中2个标包,且标包1与标包4,标包2与标包4不得兼中。具体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标包
区域
含税预算
(万元/年)
预估所需服务时长
(小时/年)
1
标包1
国通大厦
115.84
52416
2
标包2
机场邮件处理中心及松岗综合楼
147.12
67704
3
标包3
宝安区、南山区
59.02
27300
4
标包4
福田区、罗湖区、龙岗区
166.45
78624
(四)招标内容:本项目拟采购供应商为物业公司自管的大厦楼宇以及龙岗区、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宝安区驻点管理的各邮政楼宇提供清洁服务。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需求书》。
(五)合同期限:3年,起止日期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1个合同金额在200万元或以上的同类(清洁服务类)项目业绩。注: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封面页、合同标的、签字盖章页等)作为证明文件,常规合同以其签订时间为依据,框架合同按其订单生成时间为依据;业绩数量以合同数量计取,原件备查。
(三)发票要求: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能证明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财务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记录良好,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不是破产状态,近三年无不良的工商税务记录。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五)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或负面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注: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在上述网站无法查询,则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最终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当日在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六)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5年08月07日至2025年08月14日下午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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