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2025年省中心机房UPS设备更新招标
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2025年省中心机房UPS设备更新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服务进行国内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2025年省中心机房UPS设备更新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ZCFDAHW2508130146
三、招标内容:
3.1本项目采购内容为UPS(含蓄电池组)1套、蓄电池组2套,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设备名称/类型
功率
设备配置
备注
不间断电源UPS(机头+蓄电池组)
150KVA
机头、蓄电池组,电池连接线,直流开关柜,直流断路器等
提供三进三出UPS设备
12V235AH
64支
电池架利旧
蓄电池组
12V150AH
108支
电池架利旧,3组
12V100AH
64支
电池架利旧,1组
3.2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执行采购。
3.3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73万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投标人应在30天内将设备运抵招标人的最终用户现场,并在设备到货3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测上线。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常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2.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承诺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代理机构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且不得分包与转包。
(二)专业资格条件
8.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有原厂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如为生产商投标则不需提供此项)。
9.本次所投UPS等设备必须是技术成熟且经过实践验证的产品,投标人须提供1个2022年-2024年所投UPS同型号产品(功率段>100KVA)的销售案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及明细、增值税专票)。
10.本次所投电池设备必须是技术成熟且经过实践验证的产品,须提供1个2022年-2024年所投电池同型号产品(安时段>100AH)供货64支及以上的销售案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及明细、增值税专票)。
注:针对以上案例要求,UPS主机和电池可以隶属于同一个合同,也可以是两个单独的合同。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13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獲取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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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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