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安煤业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批安全费用物资招标
(招标编号:JNB251-ZB-250820982、SXZB-25072901GZH031/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安煤业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批安全费用物资采购(招标编号:JNB251-ZB-250820982、SXZB-25072901GZH031/01)已由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忻州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安煤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材料采购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安煤业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批安全费用物资采购采购。
2.2招标内容、范围:详细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3交货地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安煤业有限公司。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者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需出具四家及以上厂家授权书,其余项可不出具授权书。
3.3.投标人资质要求:生产制造商或者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需提供第13至18项产品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及防爆证。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合同内容包含采购内容一项或多项的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供货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代理商提供的所投制造商业绩或自身业绩均可认定为有效业绩。代理商提供的自身业绩需和本次授权的制造商一致。合同无法体现是否为本次授权的制造商时,可另附佐证材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8-0618:00至2025-08-11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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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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