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振海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数字科技产业园载体提升装修工程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数字科技产业园载体提升装修工程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安徽合肥新站高新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备案表,2506-340163-04-05-608752
1.4招标人:合肥振海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5项目业主:合肥振海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数字科技产业园载体提升装修工程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2025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
2.5建设地点:合肥市新站高新区
2.6建设规模:本次装修建筑范围包括数字科技产业园C2、C4栋,面积约1.47万平方米,主要装修内容:不限于装修内容为暖通、智能化、强弱电、部分墙体的改造以及墙面、地面、顶棚的装饰等。
2.7合同估算价:2200.0万元
2.8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9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补充答疑文件全部内容。
2.10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质量标准:合格
2.12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建筑工程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
注: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投标人独立承担的建筑工程装修装饰工程施工部分须满足业绩要求(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联合体协议、业主证明等)。
3.1.5财务要求:无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内容的一方须符合3.1.1(2)资质要求;承担消防工程的一方须符合3.1.1(3)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1(1)、3.1.1(4)资质要求;
(4)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3.1.6条要求;
(5)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8月0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27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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