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数字电视平台信号监测系统集中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数字电视平台信号监测系统集中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00万元,招标人为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的物的名称及基本要求:
序号
产品名称
最高采购限额
合同有效期
1
数字电视信号监测系统
300万元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24个月合同期限结束或本项目全部中标供应商达到累计最高下单金额300万元后,本项目全部中标供应商的合同期限结束,以先到者为准。
2
统一网管系统
注: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2项目实施地:广东省;
2.3中标人数量要求:如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4家时,则该项目招标失败,招标人可以依法重新招标。
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
入围中标人数量
4家或以上
2家中标人
2.4招标范围: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有线电视网络建设、维护使用设备,包括在协议有效期内采购设备的设计、供应、制造、运输、仓储及相关服务等,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等。
2.5招标方式: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独立法人设立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投标人需提供独立法人出具的唯一投标授权书,授权书需明确投标人的权限范围,并提交独立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所投品牌同类产品须具备【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3】个境内销售业绩案例。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须清晰可见签订时间、销售内容、甲乙双方盖章等内容。合同或订单签订时间应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同一合同或订单签订方按1个业绩案例计算,以合同或订单甲方公章为准。同类产品指【数字电视信号监测系统】。
(3)投标设备制造商须具备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广播电视监测设备器材《有线数字广播电视监测设备》入网证书。
(4)本项目国内品牌产品只接受设备制造商投标。国外品牌产品接受代理商投标,同一品牌的设备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交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8月6日08时30分到2025年8月11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27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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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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