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龙王沟煤矿选煤厂和井下生产辅助外委服务招标
招标文件售卖截至时间:2025-08-2017:00:00
能投公司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龙王沟煤矿选
煤厂和井下生产辅助外委服务
招标
1.招标条件
能投公司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龙王沟煤矿选煤厂和井下生产辅助外委服务已由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100%,招标人为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WEME-TJNT202508-GY05
2.2项目名称:能投公司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龙王沟煤矿选煤厂和井下生产辅助外委服务
2.3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点岱沟村2.4建设规模:1500万吨
2.5计划工期:1年
2.6招标范围:本标段工程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运输系统生产辅助、水仓清挖等外委服务;第二部分:选煤厂生产辅助外委服务。其中第一部分:主运输系统生产辅助、水仓清挖等外委服务主要包括:1、主运输系统(61603主运顺槽带式输送机、61608主运顺槽带式输送机、大巷带式输送机、主斜井带式输送机、101上仓带式输送机、102和103刮板输送机)文明生产,包括托辊更换、物料回收等;2、管路、阀门等的检修维护;3、水仓清挖;4、辅运大巷文明生产;5、地面装卸料;6、其它安排工作。第二部分:选煤厂文明卫生外委包括原煤仓下、筛分车间、主厂房、产品仓、汽车装车站、铁路装车站以及附属栈桥整个生产及装车区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1.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企业资质要求:须具备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企业业绩要求: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1个井工煤矿(或选煤厂)的生产运营或设备运维或运输系统安装(或更换)或文明生产相关业务承包业绩。
3.2.3人员资质要求:无
3.2.4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无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注意事项:
3.3.1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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