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阿什里乡阿什里村、胡阿根村、二道水村基础设施项目三标段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吉市阿什里乡阿什里村、胡阿根村、二道水村基础设施项目-三标段已由昌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市发改投资[2025]24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昌吉市阿什里哈萨克族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衔接资金、村集体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昌吉市阿什里乡阿什里村、胡阿根村、二道水村基础设施项目-三标段
2.2项目总概算:176.95万元;
2.3建设地点:昌吉市;
2.4项目规模:1.阿什里村改造乡村道路4000米;2.完善相关配套设施。
2.5计划工期:2025年09月01日-2025年10月10日完工,总工期40日历天(日历日)(具体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包含招标文件、答疑补充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变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公路路面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本单位注册,无其他在建项目。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下资质的投标人须已被列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系统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被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或被限制投标的投标人、因公路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机械台班费、材料款等债务问题,曾被各级人民法院强行执行和保全的均不得参加投标。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4.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5年08月05日11时30分-2025年08月27日11时3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文件每套费用: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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