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招标
1.招标方式
受山西五建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进行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
2.2项目编号:ZCG……
2.3招标内容:
本次采购标的物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生活污水处理厂采购污水处理设备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后,根据项目部提供设备计划表分批次进场。
2.5交货地点:(登录后查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财务要求: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3业绩要求:近五年内至少完成过2项500万元及以上同类型供货业绩(需提供供货合同、中标通知书、发票等证明材料为准);
3.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未被列入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合格供方库》及二级企业《不合格供方库》。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处于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
(3)处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其他要求:①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②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文件时间:请于2025年08月04日至2025年08月08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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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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