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北部水厂4号反应池木网格修复工程采购公告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北部水厂4号反应池木网格修复工程
1.2项目编号:BB-2
1.3采购人: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北部水厂
1.4(登录后查看)
1.5资金来源:R自筹资金x财政资金x其他:/
1.6最高限价:¥171347.53元(详见本项目最高限价公布函)。
1.7采购项目概况:北部水厂已运行5年,当反应池上水量偏大时,反应池出水矾花颗粒较小,絮凝沉淀效果不佳,沉淀池出水浑浊度升高。此外,反应池目前存在部分木网格松脱、承托支架锈蚀等问题。为解决上述问题,北部水厂拟开展北部水厂4#反应池木网格修复工程,通过购置并更换安装部分木网格、调整木网格前后布置并重新固定、拆除多余木网格、拆除木网格承托支架进行除锈防腐等措施,提高絮凝沉淀效果,确保过程水水质稳定。
1.8标段划分:本采购项目划分为/个标段/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采购内容和范围:购置部分木网格并进行安装,拆装现状反应池木网格,进行前后布置调整,调整后安装固定木网格,拆除清运多余木网格;拆除木网格承托支架进行除锈防腐(详见本项目施工方案,施工图纸)。
2.2项目工期:R计划工期x交货期x服务期为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13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开工令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为:60天。
2.3地点:R建设地点x交货地点x服务地点位于广州市白云区
2.4质量要求:R施工质量要求x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x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按本项目采购文件,施工图纸、施工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2.5其他:?安全目标如下:/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R(1)供应商应当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以及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的要求设置。
R(2)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资格条件。
x(3)供应商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
x(4)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
R(5)其他要求:供应商拟委派提供不少于1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应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7)近三年内因发生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等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被“信用广州”网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
(10)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经审查认为不宜被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
(11)其他禁止情形:/
3.3本次项目?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12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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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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