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金线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检验试验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保定市金线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检验试验已由公司批准,资金来源为项目进度款,采购人为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设分公司。本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范围:保定市金线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现场的全部检验试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所用原材料和施工过程的取(制)样、送检、养护、检测试验、报告出具等,并按甲方要求报相关方确认。
2.2服务时间:暂定服务时间为2025年8月13日至2026年12月31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所发开工通知中记载的日期为准,完工日期参照主合同节点工期或监理、发包人要求的调整后的节点工期。
2.3服务/交付地点:保定市莲池区、满城区、清苑区采购人指定位置。
……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必须是一般纳税人且有良好的银行信誉、充足的资金保障;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商务、技术及相关服务等能力。应答人资格应具备上年纳税信用等级B级及以上。
3.2业绩要求:能够提供近3年内至少1份以上类似项目的合同及相关证明文件。
3.3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平台”等网站上无不良行为记录。
3.4注册要求:注册合格。
3.5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与本项目的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项目的监理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的;
(10)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农民工群体事件的;
(11)列入中国能建或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的;
(12)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平台”等网站上有重大失信行为记录,或被税务机关列入欠税公告的。
(13)交叉持股或高管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标段(包)的采购的;(其中,交叉持股是指一方直接(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或双方直接(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高管交叉任职是指自然人同时担任双方的董事长、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等工商登记信息中公开的职务,或一方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另一方的相关职务。)
3.6其他要求:近3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无违法行为。
4.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8月日至2025年8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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