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曹妃甸港池岛综合转运站项目(一期)项目,招标人为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组织机构为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中心,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混凝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项目简介根据本项目建设需要,拟进行分期建设,一期用地面积约143725.59 ㎡ ,一期建设内容为:停车场、1座综合转运仓库;1座堆场,变电所、消防泵站、初期雨水处理站、围墙、简易道闸以及中转仓库和堆场周围的环形道路,建筑总面积9120㎡,地基处理面积约271405.47㎡,其余项目用地经地基处理后作为预留场地供远期建设使用。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物资为:混凝土(分批次供应)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混凝土 | C40P8 | m³ | 1710.72 | |
2 | 无收缩细石混凝土 | C40 | m³ | 1.08 | |
3 | 混凝土 | C15 | m³ | 74.58 | |
4 | 混凝土 | C20 | m³ | 9756.28 | |
5 | 混凝土 | C25 | 536.56 | ||
6 | 混凝土 | C30 | 2482.69 | ||
7 | 混凝土 | C35 | 974.94 | ||
8 | 混凝土 | C40 | 2182.53 | ||
9 | 聚合物混凝土 | C15 | 521.53 | ||
10 | 聚合物混凝土 | C20 | 626.01 | ||
11 | 细石混凝土 | C20 | 144.56 | ||
12 | 细石混凝土 | C25 | 16.16 | ||
13 | 细石混凝土 | C30 | 9.09 | ||
合计 | 19036.73 | 以最终结算规格数量为准 |
支付时间:货到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定期办理结算,乙方及时向甲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60天内支付当期应付款的60%,90天内支付当期应付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量无争议且供货结束后六个月内无息支付完毕,甲方可以根据业主付款情况,自行调整支付比例,货款支付不能免除乙方对货物质量应承担的责任。支付方式:甲方以电汇、支票、银行承兑汇票、E信通、云信等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甲方以银行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等方式支付货款时,乙方自愿接受,视同现金支付,且甲方不承担相关贴息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等资质并提供扫描件,且近3年内相关产品被大中型项目使用的相应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物资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可抵扣税率为3%或13%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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