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公安局警犬及市消防救援支队搜救犬基地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广元市公安局警犬及市消防救援支队搜救犬基地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广发改〔2022〕449 号、广发改函〔2023〕72 号、广发改函〔2025〕39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元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元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广发改〔2022〕449 号、广发改函〔2023〕72 、广发改函〔2025〕39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远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元市利州区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 6142 平方米;室外训练场 15590 平方米,一期新建警犬训练基地综合用房、警犬训练基地食堂、消防搜救犬犬舍、消防搜救犬队综合用房、门卫室和设备用房,配套建设道路、室外停车场、围墙等附属设施;二期新建警犬犬舍、隔离犬舍、犬只室内训练馆、警犬管理用房、室外训练场地等附属措施。
2.3计划工程总工期:57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5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R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R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含2家)。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投标,也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报名工作,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如有违反将取消其独立投标或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的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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