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减速机(2025)招标
(招标编号:JNB202-ZB-250720907、SXZB-25062292GZMH053/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大同市云岗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减速机(2025)采购(招标项目编号:JNB202-ZB-250720907、SXZB-25062292GZMH053/01),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减速机(2025)采购
2.2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参考型号
交货期
使用单位
1
转载机用减速机
台
2
JS700/P1H082
合同签订后4个月
塔山矿
2
破碎机用减速机
台
2
1KC560NE
合同签订后4个月
塔山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要求:投标人须为本招标项目生产制造商或者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的投标均无效。
3.2投标产品要求:提供JS700输送机用减速器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完成1项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提供所投制造商业绩或自身业绩均可认定为有效业绩。代理商提供的自身业绩需和本次授权的制造商一致)
近3年,指2022年05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JS700及以上输送机用减速器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和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
(1)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供货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金额、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2)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7-3117:30至2025-08-05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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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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