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运营期绩效评价-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信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运营期绩效评价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4000.00元
最高限价:84000.00元
序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信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运营期绩效评价
84000.00
84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信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2、2023、2024年度项目运营期绩效评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资料收集,方案制定,现场调研,出具报告,结果反馈等)。
5.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后60个工作日。
5.3质量要求: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或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4、其他说明: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要求为: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和豫财购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站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截图;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8月01日至2025年08月07日,每天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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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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