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那市市容市貌综合整治提升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错那市市容市貌综合整治提升项目EPC总承包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错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错那市市容市貌综合整治提升项目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山南错那市。
2.3建设规模及内容:老城区墙面改造提升工程、地面改造提升工程、体育场改造、肖镇整治工程等。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及安装、总承包管理、整体移交、配合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以上所有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此次招标范围内,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相关投入。招标人有权根据规划调整及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招标过程中或合同执行过程中部分调整总承包商直接施工的工程范围,本条款不视为招标人违约,投标人对此不得有异议、不得借此要求招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2.6质量要求:
2.6.1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6.2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计划总工期: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资格:
3.2.1设计资格: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
3.2.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本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人员;施工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兼任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竣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联合体投标的,根据联合体协议中的责任分工,由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业绩。注: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已完工证明或竣工备案证明等相关竣工证明材料。
3.52022年度至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6投标人须根据藏建市管函〔2018〕275号文要求备案,提供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截图(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7近三年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只接受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作为牵头人组成设计、施工的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同一个独立法人企业只能参与一个联合体组合进行投标,对重复投标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7月26日00时00分至2025年8月2日00时00分……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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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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