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湖滨区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设计招标
一、招标条件
三门峡市湖滨区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设计,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三门峡市旭辉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三门峡市湖滨区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设计
2、项目编号:三湖自建
3、项目概况:本项目拟投资4.8亿元,占地面积4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储能电站1座,规模为200MW/400MWh,生活办公区(主要建设综合楼、一体化消防站,隔油池等建筑物),配电装置区(主要建设配电间、变电站等),电化学储能区(主要建设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升压变流设备等)。
4、招标范围:该项目为三门峡市湖滨区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设计,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在施工期间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0日内提交成果文件并通过审批之日止;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法律法规、相关设计规范规程,满足业主要求,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8、招标控制价:¥225.00万元。
9、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定标原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单位2025年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4、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
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查询日期必须在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时间:2025年7月25日08时00分至2025年8月14日08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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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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