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澜沧江公司乌弄龙、里底大坝安全监测系统综合评估和长序列监测资料分析服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乌弄龙、里底大坝安全监测系统综合评估和长序列监测资料分析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乌弄龙、里底水电站大坝安全首次定期检查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12日至16日召开,根据《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水电站大坝安全定期检查监督管理办法》及《第六轮水电站大坝安全定期检查规划》等的有关要求,结合两电站大坝运行实际情况,会议形成了《云南乌弄龙、里底水电站大坝安全首次定期检查第一次会议纪要》。纪要明确了本次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分析)项目及内容要求,其中《乌弄龙水电站大坝安全监测系统诊断及监测资料分析报告》《里底水电站大坝安全监测系统诊断及监测资料分析报告》专题需在2026年3月前完成。
同时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重点任务第14条的要求,近两年需提升大坝安全监测自动化和实用化水平,根据《水电站大坝安全监测工作管理办法》(国能发安全〔2017〕61号)第十六条规定,投运的大坝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应当达到实用化水平。乌弄龙、里底水电站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已于2019年建成,但一直未开展自动化系统实用化验收工作。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对乌弄龙、里底水电站大坝安全监测系统进行诊断,对电站长序列监测资料分析,组织开展大坝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实用化验收,以满足并配合乌弄龙、里底水电站大坝安全首次定期检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同时实施过以下业绩:
(1)1项装机容量≥750MW的水电站混凝土坝安全监测系统鉴定评价(混凝土坝安全监测系统鉴定或安全监测系统诊断或安全监测系统评价或安全监测系统实用化验收之一);
(2)1项装机容量≥750MW的水电站混凝土坝安全监测综合分析(混凝土坝安全监测资料整编或安全监测资料综合分析或运行性态分析或运行性态诊断或大坝安全性评价或大坝影响性评价之一)。
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含首页、主要工作内容、签字盖章页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照无效业绩处理。
备注:单个合同同时有2种工作内容算作1项有效业绩。若单个合同工作内容仅有上述1种工作内容,可由2个合同进行组合,等效为1项满足要求的业绩,例如:《A电站安全监测系统诊断》与《B电站运行性态分析》,组合为1项满足要求的业绩。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需附相关证书,并提供近6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件。
(2)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同时担任过以下两种类型业绩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①1项装机容量≥750MW的水电站混凝土坝安全监测系统鉴定评价(混凝土坝安全监测系统鉴定或安全监测系统诊断或安全监测系统评价或安全监测系统实用化验收之一);
②1项装机容量≥750MW的水电站混凝土坝安全监测综合分析(混凝土坝安全监测资料整编或安全监测资料综合分析或运行性态分析或运行性态诊断或大坝安全性评价或大坝影响性评价之一)。
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能体现合同内容及服务范围的关键信息页面、职务确认页、签字盖章页等),若上述合同中未能反映出本人工作经历,还需提供业主出具的职务证明文件或本单位任命文件等证明材料。
备注:单个合同同时有2种工作内容算作1项有效业绩。若单个合同工作内容仅有上述1种工作内容,可由2个合同进行组合,等效为1项满足要求的业绩,例如:《A电站安全监测系统诊断》与《B电站运行性态分析》,组合为1项满足要求的业绩。
3.2.4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3.2.5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25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8月01日23时59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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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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