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盾构施工穿堤专项监测服务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本次开标采用服务端集中解密(截止开标时间系统自动解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
号
项目名称
进度
4.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盾构施工穿堤专项监测服务
2025年10月01日至2026年04月30日,若有顺延按项目业主通知为准。
2.2招标范围
序
号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数量
招标范围
技
术
规
格
工期要求/交货期
交货地点
信息服务费
(元)
4.
40-04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盾构施工穿堤专项监测服务
1批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建设取水隧道全长约2200米、排水隧道全长约1200米,根据项目批复、主管部门行业意见及专项监测的相关要求,进行取排水管道盾构施工穿越海堤专项监测项目。
详
见
技术
规
范
书
2025年10月01日至2026年04月30日,若有顺延按项目业主通知为准。
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上海化学工业区的发电基地外大堤范围内
10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
号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4.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盾构施工穿堤专项监测服务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2.具有近5年内至少1个破堤开缺专项监测服务业绩或服务内容包含水平及坚向位移监测的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若完工需提供履约证明(验收或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3.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7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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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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