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法官镇塔园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阳县法官镇塔园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山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025】227号批准实施招标,招标人为山阳县水土保持治理工程建设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山阳县法官镇。
2.2项目概况:施工1标段建设内容为:新建护地堤工程1300m,梯田工程7.12hm²,排洪渠300m,沉砂池3座,谷坊1座;营造经济林116.55hm²。施工2标段建设内容为:实施水保林199.24hm²,封育治理1207.09hm²,封禁补植侧柏54342株,封禁标牌5块,垃圾桶100个。
2.3工程总投资额:6002281.97元
2.4工期:30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山阳县法官镇塔园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一标段
标段名称:山阳县法官镇塔园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二标段
2.6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山阳县法官镇塔园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一标段
建设内容:新建护地堤工程1300m,梯田工程7.12hm²,排洪渠300m,沉砂池3座,谷坊1座;营造经济林116.55hm²。
标段名称:山阳县法官镇塔园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二标段
建设内容:实施水保林199.24hm²,封育治理1207.09hm²,封禁补植侧柏54342株,封禁标牌5块,垃圾桶100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名称:山阳县法官镇塔园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一标段:
山阳县法官镇塔园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和业绩;企业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及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经历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标段名称:山阳县法官镇塔园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二标段:
山阳县法官镇塔园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和业绩;企业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及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经历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条件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为2025年7月24日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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