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银河煤业开发有限公司防爆车辆驾驶员操作智能培训系统建设与应用项目招标
一、招标条件
陕西银河煤业开发有限公司防爆车辆驾驶员操作智能培训系统建设与应用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榆神煤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陕西银河煤业开发有限公司基于大模型及AR技术实现煤矿模拟驾驶实训系统,通过建立煤矿井下巷道虚拟仿真训练环境,旨在提高防爆车辆驾驶员的业务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能有效防范“二号副斜井车辆长距离运输人员,存在跑车、翻车伤人,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失控。
2.2、本次招标范围为: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001)陕西银河煤业开发有限公司防爆车辆驾驶员操作智能培训系统建设与应用项目;
2.3、工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
2.4、服务地点:陕西银河煤业开发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虚拟培训类项目业绩1份(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内容应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供货内容页等关键信息,对于提供合同或证明不清晰、信息不全,字体有明显修改等现象,视为无效业绩;投标人不能将与其有隶属或组织关系的母公司、子公司或参股关联公司的业绩作为自己的供货业绩);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22年度至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已出年份的第三方审计报告复印件,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投标人不能将与其有隶属或组织关系的母公司、子公司或参股关联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作为自己的财务审计报告);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没有受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黑名单);
5、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5年7月23日8时00分到2025年7月28日8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30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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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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