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建设项目监理招标
本招标项目涞源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建设项目监理已由涞源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涞发改批字〔2025〕60号、涞发招标核〔2025〕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涞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政府上级专项债券及政府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涞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涞源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建设项目监理2.1.2项目编号:HBYM-2025-30172.1.3建设规模:建设涞源县21个停车场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主要建设充电桩312台,包含配置快充共计268台,其中搭配液冷快充终端190台,V2G充放电终端52台,液冷超充终端26台;配置交流慢充终端44台,3座光伏车棚及储能装置等。2.1.4项目建设地点:涞源县银坊镇、走马驿镇、白石山镇等。2.1.5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2.1.6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缺陷责任期止。2.1.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查询。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缴纳期限:2025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缴纳记录。)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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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2309:00至2025-07-29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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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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