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秦邑路地下管网建设工程EPC总承包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川县秦邑路地下管网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张发改〔2025〕25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市、县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取得_初步设计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张家川县秦邑路地下管网建设工程EPC总承包。
2.1.1建设地点:张家川县团结大道东侧,崔湾村西侧。
2.1.2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敷设DN200给水主管310米;DN1000雨水干管310米;DN400污水干管300米;采暖供水干管252米,回水干管252米,管径均为DN250;照明路灯18盏,弱电七孔梅花管(每孔32)528米,配套道路恢复及其他附属工程。
2.1.3投资估算或初步设计概算:项目概算总投资802.22万元。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182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5年9月05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5年9月1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6年3月05日
2.1.5其他: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1)设计服务: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和后续服务,施工现场技术支持及设计变更服务、竣工验收配合服务等。
(2)工程施工:项目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含临建及措施工程、从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及质保期维护等全部工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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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设计资质类别及级别)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类别及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申请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3.3.2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近3年(2022年7月至今)内承担过类似工程的设计、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依据)。
3.4其他:3.4.1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3.4.2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4.3安全生产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4.4省外企业须办理进甘信息登记,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在开标前按甘建建〔2020〕296号文规定办理进甘信息登记,设计企业中标后按甘建服〔2020〕272号文办理进甘信息登记。
3.4.5在资格审查及评标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应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及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或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
3.4.6申请人须在“智慧住建一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提交《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在资格预审前3日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或发送邮件至邮箱373214201@qq.com,并装入投标文件其它材料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7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项目牵头单位委派,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为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身份证原件为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5本次招标:
(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单位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标段投标活动;
(4)联合体成员最多不得超过2家(设计单位1家和施工单位1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或盖公章复印件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注:联合体在投标登记时需由牵头人添加联合体成员信息。
4.资格预审方法
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六章。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年7月22日17时00分至2025年7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8月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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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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