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煤矿集团铁峰煤业有限公司南阳坡矿破碎机(含驱动)设备招标
(招标编号:JNB341-ZB-250629946、SXMTZB2501H-84(G))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朔州市/右玉县
一、招标条件
本大同煤矿集团铁峰煤业有限公司南阳坡矿破碎机(含驱动)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编号:JNB341-ZB-250629946、SXMTZB2501H-84(G)),已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朔州煤电有限公司朔煤经营字【2025】26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大同煤矿集团铁峰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大同煤矿集团铁峰煤业有限公司南阳坡矿破碎机(含驱动)设备采购。
2.2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同煤矿集团铁峰煤业有限公司南阳坡矿破碎机(含驱动)设备采购:
标段(包)内容: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质保期
交货期
1
破碎机(含驱动)
2PLF120/250
台
1
1年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2.3交货地点:山西省朔州市右玉县元堡子镇红寺洼村南阳坡煤矿。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同煤矿集团铁峰煤业有限公司南阳坡矿破碎机(含驱动)设备采购,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本项目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3.3投标人资质要求:提供有效的破碎机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配套电机提供防爆合格证和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破碎机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7月22日18时00分至2025年7月28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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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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