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埇桥区26.1MW光伏扶贫电站2025-2028运维服务项目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XD
项目名称:宿州市埇桥区26.1MW光伏扶贫电站2025-2028运维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一包75.33万元/年;二包42.12万元/年。
最高限价:一包75.33万元/年;二包42.12万元/年。
采购需求:宿州市埇桥区26.1MW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一包为北部片区,主要分布于杨庄、解集、栏杆、禇栏、夹沟、灰古、苗安、永安、顺河等多镇分197个点建设合计16740千瓦时光伏扶贫电站,电站的安全运行维护、日常管理等工作;二包为南部片区,主要分布于符离、祁县、三八街道、永镇、大泽乡、大店镇、朱仙庄、桃园、大营、芦岭等乡镇分129个点建设合计9360千瓦时光伏扶贫电站,电站的安全运行维护、日常管理等工作。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下年度合同,年度考评不合格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4.供应商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均为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1日至2025年07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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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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