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中医医院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传承与发展部分)招标
项目名称: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传承与发展部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招标
预算金额:2,1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金塔县中医医院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传承与发展部分)采购项目一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6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其他医疗设备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1(台)详见采购文件167,000.00-
1-2其他医疗设备肌电图与诱发电位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290,000.00-
1-3其他医疗设备数字化脑电图机1(台)详见采购文件193,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内
合同包2(金塔县中医医院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传承与发展部分)采购项目二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其他医疗设备紫外线光疗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123,000.00-
2-2其他医疗设备超舒敏系统(短波治疗仪+LED光谱治疗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455,000.00-
2-3其他医疗设备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1(台)详见采购文件300,000.00-
2-4其他医疗设备超声手术刀系统1(台)详见采购文件122,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
合同包3(金塔县中医医院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传承与发展部分)采购项目三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4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其他医疗设备妇科射频治疗仪(锐扶刀)1(台)详见采购文件4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金塔县中医医院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传承与发展部分)采购项目一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合同包2(金塔县中医医院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传承与发展部分)采购项目二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合同包3(金塔县中医医院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传承与发展部分)采购项目三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金塔县中医医院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传承与发展部分)采购项目一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合同包2(金塔县中医医院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传承与发展部分)采购项目二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合同包3(金塔县中医医院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传承与发展部分)采购项目三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8日至2025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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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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