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桥电站临时用林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工程招标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计划服务期
信息服务费
(元)
10-04新桥电站临时用林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工程
义龙新区新桥一期农业光伏电站临时使用林地涉及小班53个,破坏林地面积34.3780公顷(折合515.67亩),全部用于光伏矩阵建设。现对义龙新区新桥一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所有临时使用林地原址(新桥镇阿科村、木科村,计2个村)进行植被恢复和林业生产条件恢复工作,恢复面积为34.3780公顷,恢复率100%。项目临时使用林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的恢复措施包括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清理石块、就地客土和拆除边坡硬化)、恢复植被(种植杜鹃、点播马桑)、补植和抚育管护等4项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七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90日历天,具体时间自合同签订后业主正式通知。
5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通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
10-04新桥电站临时用林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工程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5)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投集团四川电力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1)投标人应具有造林绿化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且以上证件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件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完成2个及以上园林造林、植被恢复等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园林或林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投标人拟派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2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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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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