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基于数据孪生的能源精细化系统开发项目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涉及到“尖兵”研发攻关,其作为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是开展重点技术领域的前沿科学问题研究、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重大国际科技合作等研究活动的科技计划。本项目的目标是在强化重大科创平台引领,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坚持创新资源一体化配置、产学研一体化联动、研用奖一体化管理,从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核心技术攻关到成果转化应用全链条、一体化布局背景下,采用数字孪生和人工智能,最终使其成为推动机场能源管理可持续发展的样板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2交货期:项目期限从签订合同生效后480个日历天内交付成果并验收合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为准);
③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④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⑤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⑥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项目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的副经理须提供相应任职文件;
⑦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同类项目,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提供相应合同及项目管理机构开具的中标通知书作为证明材料,如合同中无法体现业绩评审关键信息的,另提供业主(用户)证明文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
①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拟派负责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需提供拟派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且参保单位与投标人企业名称一致);
③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被列入浙江省机场集团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14日09时00分至2025年07月21日17时00分,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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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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