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国际快速物流通道二期工程-长江路南延工程交安监控施工项目CJLNY-JAJK01标段招标
1、招标条件
苏州国际快速物流通道二期工程-长江路南延工程已由苏州市行政审批局以苏行审项建【2020】3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018-320506-48-01-340436),施工图设计已由苏州市吴中区交通运输局以吴交程〔2024〕22号文批准,项目招标人(代建单位)为苏州交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法人单位为吴中区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苏州国际快速物流通道二期工程-长江路南延工程交安监控施工项目CJLNY-JAJK01标段进行国内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长江路南延工程位于苏州市吴中区,北起长江路与七子路交叉处,沿现状长江路由北向南布线,以隧道形式下穿七子山山体,止于旺山路与南官渡路交叉处,路线全长6.428km,其中主线隧道全长6.182km(属特长隧道)。主线隧道与宝带西路、吴中大道各设置1对上下匝道隧道进行交通转换,匝道隧道共长1.47km。项目起点设置七子路过街通道1处,在主线隧道洞身设置斜井及地下风机房1处,斜井长0.275km。全线隧道采用明挖+暗挖工法进行施工。项目主线隧道按设计速度60km/h的双向六车道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匝道隧道采用设计速度40km/h的双车道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
本次工程范围包含除宝带西路以北已完成交安监控以外的所有内容,具有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建安费约人民币1305.4万元。
(2)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即CJLNY-JAJK01标段,招标范围包括本次施工图设计范围内除宝带西路以北已完成交安监控以外的所有内容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信号灯及交通监控工程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和缺陷责任期的修复。
计划工期:18个月(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或其组成的联合体)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或以上资质;
②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或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投标人(或其组成的联合体)2020年1月1日(以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①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项目;②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机电工程(工程内容须包含监控或电子警察)施工项目【注:两项业绩条件须同时具备,可为同一个项目或分属于两个项目;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信息为准,若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机电工程(工程内容须包含监控或电子警察)包含在某一综合工程中,表5中须能反映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机电工程(工程内容须包含监控或电子警察)对应的合同金额,下同】。
(3)信誉要求:
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施工类)中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参加投标。
注:联合体各方的信用档案均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其信用等级、信用等级评定分值按照联合体成员中较低的单位确定。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要求:
①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②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2020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机电工程(工程内容须包含监控或电子警察)的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③项目总工资格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④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提供“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任职承诺函”的视为无在岗项目)。
(5)其他要求:
①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联合体投标的以各方投入的专职安全员总数计算),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②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三个月(2025年4月至2025年6月)或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核实。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的信用档案均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其信用等级、信用等级评定分值按照联合体成员中较低的单位确定。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均应分别提交网上报表,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4、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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